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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少联发[1995]06号 关于深入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助残”活动的意见

来源:  2017-04-25 17:03: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残疾人联合会:

  红领巾助残活动是少先队的一项传统活动。自1986年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全国妇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开展这项活动以来,成千上万的少先队员踊跃参加,在活动中培养了少年儿童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祖国以及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道德风尚,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育人工程”。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红领巾助残”,并使之与“手拉手”互助活动紧密结合,为这一传统助残活动赋予新的内容,全国少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助残”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手拉手红领巾助残”活动是新时期对少年儿童进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教育,培养他们良好道德风尚的一项实践教育活动。我国现有残疾人6000多万,约占总人口的5%,通过这样一种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并学习残疾人自强不息、志在奉献的进取精神,不畏困难、不甘人后的拚搏精神,是少先队组织一项富有特色的教育活动。“手拉手红领巾助残”活动旨在通过结对交友、奉献爱心等教育活动,让健全的与残疾的少先队员、少先队员与残疾人手拉起手,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影响成人,使人间充满更多的真情和友爱。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开展这一活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利用少先队组织的特点和优势,深入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助残”活动。

  1、注重活动的实践性,扩大助残活动的覆盖面。要广泛动员少先队员、少先队组织与残疾人广交朋友,开展多层次的助残服务。倡导少先队员与残疾人小朋友、或残疾人家庭的小朋友建立“手拉手”互助关系,成为保持经常联系的好朋友;倡导一个少先队中小队定向服务一位残疾人;倡导一个少先队大队与特教学校、福利工厂建立手拉手联谊学校、联谊单位。通过上门服务、帮工服务、帮学服务、护理服务、慰问服务、文娱服务等形式,让少先队员为残疾人献一份爱心,帮助残疾小伙伴共同进步。

  2、注重活动的教育性,把助残活动作为一个完整的教育过程。要以培养广大少年儿童良好的道德素质为出发点,开展访残疾人,知残疾人,“共有一片蓝天”等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在此基础上,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要挖掘残疾人中身残志坚的典型,号召少先队员学习他们的奋斗精神,刻苦磨励,立志成才。

  3、注重活动的持久性,保证活动深入健康地开展。助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使这一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就要从建立、巩固、完善制度入手,把这项活动纳入“雏鹰行动”的整体活动之中,常抓不懈,逐步使之成为少先队组织一项传统而又富有特色的活动。

  4、利用“国际残疾人日”和“全国助残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全国助残日”,每年十二月三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少工委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在当地残联的支持配合下,以此为契机,开展相应主题的助残教育活动。

  三、加强协调、宣传和总结,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各级团队组织和残联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密切配合,把“红领巾助残”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之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广泛的社会影响。要加大对“红领巾助残”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争取新闻宣传部门的大力支持,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要注意总结红领巾助残活动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指导活动健康发展,全国少工委、中国残联以及各地少工委、残联组织,要定期检查、评估活动效果,把“红领巾助残”活动纳入少先队的评比、考核和表彰系列之中,使“手拉手红领巾助残”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联系人:全国少工委 许华平

  电 话:(010)7012288-2716、3214

  联系人: 中国残联 刘亦文 王 涛

  电 话:(010)5137722-2635、2630

(责编:潘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