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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深入开展“2002年度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17-04-25 17:03: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五次院士大会上要求“科学界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都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为深入贯彻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少工委、海尔集团、中国少年科学院决定,共同主办“2002年度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奖”活动。活动由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协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发挥少先队组织优势,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发布的《2001—2005年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要求,在全国广大少年儿童中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科学素养,努力把广大少年儿童培养成为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小问号”、“小发现”、“小能手”,不断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拓展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   

  二、活动内容   

  全国(暂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6至16周岁的少年儿童都可以参加这项活动。以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集中组织申报为主,少年儿童个人也可自愿申报,根据少年儿童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出的科学精神及其在科研活动过程中的实绩,评选出获奖者,予以奖励。   

  三、活动标准   

  这项活动最大的特点在于,重在过程,重在弘扬科学精神。科学精神的内涵很丰富,最基本的要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这项活动不以少年儿童小发明、小制作的成绩、成果、获奖情况为唯一依据,而是更加强调在取得这些成绩、成果的过程中,少年儿童是否培养了科学精神,也就是是否逐步确立科学的意识和态度,努力掌握科学思维方式和方法,为形成科学的行为习惯奠定坚实的基础。主办单位组建由国家级科普机构的有关成员和科普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确定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四、奖项设置   

  共设三个等次个人奖项。   

  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创新奖:10名少年儿童,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优秀奖:20名少年儿童,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希望奖:300名少年儿童,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活动要求   

  1.充分认识活动意义。这项活动的开展,标志着在新世纪初,少先队员拥有了一个重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的科技活动,也是海尔集团为少年儿童送上的一份礼物。各地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入开展体验教育和科普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切实做好工作落实。主办单位成立组织委员会,领导活动的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成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科学院。各地要相应成立本地区的组织、评审机构,在基层少先队组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3.准确把握活动理念。这项活动不是专利成果的竞赛,没有发明水平的高下,每个少先队员都可以参加。要把重点放在少年儿童增强自信心,发挥好奇心,体验科学精神的过程上。各地可对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雏鹰奖章的奖励。全国组委会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4.广泛开展活动宣传。全国组委会及时发布活动信息,《我们爱科学》杂志协助推广。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这项活动,使实事求是、探索真知、崇尚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在少先队组织和少年儿童群体中进一步发扬起来,在全社会产生一定影响。   

  六、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形式不限,但要提供少年儿童从提出问题、到发现问题、再到解决问题的全部过程性信息,以及相应的文图、音像资料,可暂不提供实物。申报者本人和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一律不退。   

  在各级少先队组织评选基础上,各地请于今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复制有效)按数额报中国少年科学院办公室。同时上报所有参加各级活动的少年儿童名录。   

  地址:北京市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C座1105室中国少年科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吴宏   电话:010—88552135   传真:88552048   

  组委会办公室设咨询电话:010—63072162   联系人:董玲、金波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2年6月12日

(责编:潘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