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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17-04-25 17:03: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  

  “手拉手”活动开展10多年来,把城市和农村、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健康和残疾以及各地区各民族数以千万计的少年儿童紧密联系起来,互助互学,共同进步,塑造了少年儿童优良的行为品格,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把“手拉手”活动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写入其中。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又把“手拉手”活动作为了深入开展群众性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手拉手”活动是少先队在新形势下进行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  

  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全国少工委四届三次全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手拉手”活动的意见》,努力构建使“手拉手”活动长期健康发展的机制,使少先队工作更好地适应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服务党的工作大局,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开创一个城市和农村互助互学、共同发展、全面进步的少先队工作新局面,全国少工委决定在基层少先队组织中深入开展城乡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少先队大队是少先队最重要的基层组织单位,加强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集体的教育作用是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城乡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旨在通过“手拉手”所特有的结对方式,以大队手拉手,带动辅导员手拉手,中队手拉手,最终落脚到少先队员手拉手。同时,推动城市少先队大队力所能及地支持和帮助农村少先队大队的基础建设,农村少先队大队为城市少先队大队提供活动的基地等。  

  二、活动内容  

  1.在省级少工委的协调下,组织本省内的城乡少先队大队就近就便结对。  

  2.倡导城市少先队大队为结对少先队大队做一至二件实事,可选择援建一个队室、一个手拉手书库、一个红领巾广播站、训练一支鼓号队,订阅《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少先队小干部》等刊物。鼓励农村少先队大队利用农村的资源,作为城市少先队员开展体验教育的活动基地。  

  3.少先队大队结对后,首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要结对,要以简单方便的形式进行经常性交流。其次要将年级相同的中队结起对子,推动中队辅导员手拉手。  

  4.少先队中队结对后,要让少先队员之间建立起稳定的联系,继续做好“两个一”:写一封交友信,互相为对方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鼓励城市少先队员可在两个少先队大队的协调下,在新学期开始和学期末时将自己不再使用的图书、文具、书包、衣物等捐献给边疆、少数民族和经济较为落后地区的结对学校的少年儿童,帮助他们克服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5.农村少先队大队要定期与结对大队进行沟通,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互访交流。要不定期地让结对少先队员面对面的交流。  

  三、原则与要求  

  1.城乡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就近就便,务求实效。各地少先队组织应首先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确定结对对象。其次可根据现有国家级贫困县的分布,就近确定结对对象。各地开展活动时要结合当地实际,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2.城乡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的重点是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少先队大队。要充分发挥城市少先队大队队员集中、教育环境良好、经济条件较为宽裕、少先队工作基础好的优势。要突出城市少先队大队在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中主导和辐射作用,通过少先队大队“手拉手”活动,用城市带动农村的少先队工作。  

  3.要建立活动机制,确保城乡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的长期开展。一是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定期对“手拉手”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二是要发挥县、区级团队组织的协调作用。县、区级团队组织要把此项活动列入工作日程,要明确责任和义务,做好协调、联络和引导工作,更好地为城乡少先队大队牵线搭桥,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三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表彰奖励机制。各级少先队组织应把开展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作为红旗大队评选考核的主要内容。全国少工委将把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作为评选和表彰全国红旗大队、中队的主要依据。  

  4.各省级少工委可根据条件分批进行结对,第一批应在5月20日前完成,并及时将结对情况汇总后上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原则上10月13日前要基本完成结对工作并上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予以汇总后编辑成册,作为今后检查、落实、表彰的依据,并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发布结对情况。  

  5.各地要加强信息反馈,将情况信息及时上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全国少工委将通过《少先队要讯》及新闻媒体加以宣传。  

  开展城乡少先队大队“手拉手”互助互学活动,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少先队基础建设,推动少先队事业发展的有力手段。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按照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尽快做出明确部署和具体安排。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争取新闻宣传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使活动形成更大的社会影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手拉手”互助活动深入发展。  

  全国少工委

  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责编:潘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