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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少办发〔2004〕1号 关于开展2004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来源:  2017-04-25 17:03: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全国少工委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意见,进一步深化“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现将2004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共同主办,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承办,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力支持的社会公益活动。今年要继续贯彻《关于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03〕3号)精神,落实2004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关于“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的总体要求,以“预防校园侵害,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加强活动的针对性,把握活动的实用性,鼓励活动的创新性,为保护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少年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给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平安、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努力。

  二、活动内容

  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自主性和创造力,引导他们积极开展“争创‘平安校园’六个一的活动”,通过歌曲、征文、创编警句、知识竞赛、训练营等深受少年儿童欢迎的形式,让他们在活动体验中,学习自护、自救知识。少先队组织要在校园中倡导平安校园的文化理念,力争使每个校园都成为平安校园。

  三、活动安排

  (一)召开“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研讨会,成立“平安行动专家团”(2月—3月)。   为加强活动的科学性和理论指导,组委会办公室将邀请国内研究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专家、少先队工作者等知名人士,召开“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研讨会,同时成立“平安行动专家团”,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研究力度。各地也可根据实际,召开相关的研讨会,聘请专家指导活动。

  (二)按照最近有关部委关于部署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活动(3月29日)。

  3月29日,组委会办公室举行以“预防校园侵害,创建平安校园”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

  (三)开展争创“平安校园六个一”活动(3月—10月)。

  开学初,组委会办公室将在《中国少年报》、《知心姐姐》杂志等少儿报刊上刊登“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通知和活动倡议。各地要利用多种途径向少年儿童宣传活动内容,并继续选拔由少先队工作者、家长、教师、公安干警、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秀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平安使者”,作为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志愿辅导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家庭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为学校送去最新的活动资料,提供最新的活动信息,配合学校策划、开展活动。各地在开展活动中要认真研究、开发系列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巩固创新,深入扎实地做好培训工作。各学校少先队组织要利用开学初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安全第一课”的教育活动并在 3月29日当天形成高潮。

  为落实“预防校园侵害,创建平安校园”的总体要求,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全国推出争创“平安校园六个一”的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唱响一支“平安校园歌”。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全国推广《平安歌》和《平安操》,各地少先队组织要积极号召少年儿童唱起来、跳起来,通过生动活泼、简单易行的活动参与到“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中来。

  2.创编一句“平安校园警句”。号召少年儿童创编平安校园警句,向他们征集预防校园侵害、自护自救的金点子,在学校中倡导平安校园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活动。

  3.参加一次“平安校园征文”活动。各地少先队组织要引导少年儿童围绕“预防校园侵害,创建平安校园”的主题,通过开展“火眼金睛搜索”、“安全隐患曝光”等活动,用文字的方式记录校园内及周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畅想心中对理想的平安校园的憧憬,规划平安校园的蓝图。

  4.参加一次“平安校园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全国开展以“预防校园侵害,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知识竞赛。竞赛题目刊登在《中国少年报》、《知心姐姐》杂志等报刊上,并由“平安使者”向学校、社区发放知识问卷,使广大少年儿童通过知识竞赛,学习更多的自我保护知识和法律常识。组委会办公室还将面向全国的学校、社区,通过报刊、网站(中少在线:http://www.ccppg.com.cn等相关网站)开展“预防校园侵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调查活动。

  5.参加一次“平安校园训练营”。以学校和校外教育阵地为依托,聘请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专家、少先队工作者组织引导孩子们开展争章活动,让少年儿童通过学习相关自护自救的实际操作本领,切实提高少年儿童的自护自救能力。各学校可利用双休日开展“校园一日营”活动,可在暑假期间开展“平安校园训练营”活动,让少年儿童亲身参与到自护训练中来,在体验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参加一次“平安校园论坛”。各地要积极开展“平安校园论坛”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围绕热点安全事件和话题展开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认识能力。组委会办公室将面向全国征集“平安校园论坛”话题,并在各地积极开展论坛的基础上,挑选优秀代表进京参加2004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校园论坛”展示活动。

  在争创“平安校园六个一”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少年儿童,可获得自护类的雏鹰奖章。

  (四)继续开展2004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表彰活动(11月—12月)   年底,组委会将对积极参与争创“平安校园六个一”活动的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对于积极组织学校参加活动且发动面大、工作扎实深入、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各级少工委授予“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   对于积极组织少年儿童参加活动,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学校少先队集体授予“争创平安校园”组织奖。   对在各阶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表现突出,不仅能认真学习自我保护知识,还能结合生活学习实际运用这些知识解决问题的少先队员授予“平安行动好队员”称号。   对教师、辅导员和热心支持、参与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授予“优秀平安使者”称号。   此外,组委会还将开展征文、知识竞赛等单项奖的评比。各奖项的评选将采取学校申报、各省少工委推荐和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大力宣传。要在认真总结2003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建立积极有效预防机制,预防各类意外伤害的发生,保护少年儿童的安全,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二)要充分调动少年儿童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发动他们为活动出谋划策。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自护自救活动,让少年儿童在体验中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活动内容要深入浅出,具体生动,具有实效。

  (三)各级团队组织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公安部门的联系,确保“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教育广大少年儿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要继续结合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协调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社区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校园暴力和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氛围,优化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环境。要充分发动各种媒体做好活动宣传,推出典型,营造强大的宣传攻势;要利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理论研究,促进此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要依靠社会资源,共同解决一些少年儿童关心的问题,为开展好这项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四)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报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或“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活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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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