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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少办发〔2004〕4号 关于开展“道德在我身边”全国未成年人自拍影像作品暨原创情景电视剧本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21-10-22 18:09: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和身心健康,直接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直接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8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和中央电视台青少节目中心决定,在全国中小学生中联合开展“全国未成年人自拍影像作品暨原创情景电视剧本征集活动”。这次活动以“道德在我身边”为主题,通过引导和组织广大未成年人,用DV拍摄影像短片和创作情景电视剧本,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自己的视角审视社会道德风尚,激发广大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能力,展示广大未成年人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激发未成年人群体对社会道德问题的关注与思考,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公民道德意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央电视台青少节目中心。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国中小学校学生,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以个人、校园电视台、地方电视台选送等三种方式参赛。作品由学生主创,鼓励以家庭或学校组成创作集体,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指导和帮助。每个参赛单位或个人可同时提交多个参赛作品。

  三、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影像作品,可通过青少年的独特视点,记录生活中的突发事件(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救助危难等等),记录生活中的精彩瞬间,记录生活中的不文明现象,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关心的道德问题;可编排拍摄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道德故事,要有鲜明的人物性格,完整的故事和真实的情感;可以表现改革开放给社会生活带来的日新月异和人民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主题,通过艺术创作的形式,把这种感受具体化,强调艺术的创意和艺术的表现形式,结构完整,文学性强,叙述流畅,画面优美,表现手法时尚。参赛情景剧剧本作品,以反映生活中的道德故事为主要内容,选题要独特,表现要生动,通过鲜明的人物形象和动人的情节讲述青少年自己的故事,要求真实、原创,以鲜明的人物性格,完整的故事和真实的情感为剧本的主要元素。

  四、参赛作品评选

  按年龄组分别评出影像类、原创剧本类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影像作品评选最佳创作奖、最佳摄影奖、最佳文案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剪辑奖等单项奖若干名。剧本作品评选最佳剧情奖、最佳创意奖等单项奖若干名。以基层宣传部、教育局、少工委、学校和电视台为对象,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2004年9月1日至2004年12月20日,主办单位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2004年9月开始,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公德行动》栏目中连续展播优秀参赛影像作品,每期30分钟。2004年年底,在中央电视台举行颁奖仪式,邀请部分获奖参赛者、家长、辅导老师等参加。

  五、参赛办法

  参赛影像作品DV片长为5—15分钟,磁带格式为DV、DVCAM,声音录制格式为16 bit/48 kHz,片头字幕注明参赛作品时长、名称,片尾字幕注明主创人员名单,片尾录制一段作者拍摄意图阐述,提交时须提供参赛作品复制带及文字脚本、创作阐述等文字说明。原创剧本要求5000-10000字。应征作品直接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茂林居18号 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公德行动》栏目,(邮编:100038,电话:010—68536053,传真:010—68536051)。报名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04年10月底(报名表见附件),提交作品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04年11月30日。所有作品均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参赛详情可登录央视国际网站(WWW.CCTV. COM)查询。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要在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请各地电视台对学生的创作给予技术上的支持和指导,并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把这项活动与体验教育活动、雏鹰争章活动、社区特色小队活动等各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给予辅导和支持,调动少年儿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活动中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责编: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