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
首页 >> 文件库 >> 2004 >> 中少发

中少发〔2004〕6号 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大赛的通知

来源:  2017-04-25 17:03: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少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带队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展示当代少先队辅导员的崭新风貌,全国少工委决定,举办首届全国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大赛。大赛由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和辅导员杂志社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

  通过风采展示和广泛宣传,展示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热爱儿童、热爱少先队事业,知识广博、业务精通、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时代风采,激励和引导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积极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努力把握当代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和特点,自觉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积极探索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更好地推动少先队事业的新发展。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少先队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的全国各中小学大、中队辅导员及校外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竞赛内容

  本次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大赛共设九个方面的内容

  1、才艺展示;

  2、综合知识笔答竞赛;

  3、教育随笔竞赛;

  4、综合知识与技能现场对抗赛;

  5、少先队科研课题开题报告竞赛;

  6、少先队情景剧表演竞赛;

  7、演唱竞赛;

  8、舞蹈竞赛;

  9、户外活动技能竞赛。

  四、方法及步骤

  此次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大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04年3月至2004年6月,各省级团委和少工委会同有关单位组成选拔组委会,通过县、市两级推荐报名参加省级选拔赛,按大赛规定要求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在此阶段,参赛所有辅导员必须按照全国组委会的安排,统一完成综合知识笔答、教育随笔和少先队科研课题报告三项赛事。

  2、第二阶段:2004年10月,在北京举行总决赛,现场进行才艺展示、少先队情景剧表演、演唱、舞蹈、户外活动技能及综合知识与技能现场对抗赛等六项比赛,届时举行颁奖仪式。主办单位将组建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确定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有关此次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大赛的竞赛办法、奖项设立等具体方案详见《辅导员》杂志2003年增刊。

  五、具体要求

  1、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首届少先队辅导员风采大赛是全国少工委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是集中展示新时期少先队辅导员崭新形象的重要载体。通过竞赛,激励和引导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造,不断提高服务素质教育,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水平和能力。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动员和组织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积极参与到大赛活动中来,使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切实加强领导。主办单位成立组委会,组织活动的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和辅导员杂志社。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活动部联系人:赵才,电话:(010)67037373、85212391,辅导员杂志社联系人:张晓菊,电话:(010)8521202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把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参加此次大赛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本地区的组织委员会,领导和组织好本地区的预赛,评选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3、做好宣传工作。全国组委会通过全国少先队报刊和中国少年雏鹰网、中青网及时发布活动信息,通过新闻媒体重点宣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条件的地市、区县都要充分利用少年儿童报刊和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此次大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全国少工委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责编:潘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