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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少办发〔2005〕20号 关于召开全国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暨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年会的通知

来源:  2017-04-25 17:03: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全国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暨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年会定于2005年12月中旬在江苏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研究部署2006年全国少工委及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鼓足干劲,把少先队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团中央、教育部领导同志的讲话;

  2.听取全国少工委2005年度工作暨上次年会以来少先队工作学会工作的报告;

  3.审议《2006年-2010年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少先队2006年工作要点等文件;

  4.审议召开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5.按照全国少工委委员卸职替补的规定,调整部分全国少工委委员;

  6.交流各地贯彻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和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经验与做法;

  7.观摩江苏省少先队工作。

  三、会议时间

  12月15日-16日(14日报到,17日返程)。

  四、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苏省会议中心(中山东路307号,总台电话:025-84818888)。

  五、与会人员

  1.第五届全国少工委委员;副省级城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

  2.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各专业委员会1名副主任。

  六、有关要求

  1.请各省级少工委将通知传达到本区域的少工委成人委员,务请准时到会并全程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由省级少工委统一以书面形式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请假。

  2.请各省级团委少年部长将会前收集的本省、区、市全国少工委少先队员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带到会上并交会务组。

  3.会议安排在南京站及南京禄口机场接站,请认真填写回执并于12月10日前传真至团江苏省委少年部。

  电话:025-83393587

  传真:025-83393588

  联系人:徐美华

  附件:全国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回执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国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回执

 

  省(自治区、直辖市)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到达南京时间及班次(车次)

  返程时间  是否需要订返程机、车票及车次、班次

(责编:潘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