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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少发[2007]18号 关于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深入开展“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17-04-25 17:03: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11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给湖北省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刘丹阳小朋友回信,祝福刘丹阳小朋友健康成长、幸福快乐,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重视和关怀,也对少先队组织进一步做好关心服务少年儿童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回信精神,在广大少先队员中深入开展“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当前,我国约有1000万残疾少年儿童,他们的健康成长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去关心和服务这个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残疾少年儿童的心坎上,使他们充分享受和谐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少先队温暖的集体中健康快乐地成长。“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自1986年启动以来,数以千万计的少先队员踊跃参与,通过结对交友、互帮互助等活动形式,健康的和有残疾的少先队员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成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深化“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是现阶段少先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高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

  二、活动主题

  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手拉手共同成长进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动员健康的和有残疾的少先队员交朋友。通过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在广大少先队员中加强人文关怀和爱心奉献意识的培养,引导少先队员在模拟体验中感受残疾人的生活艰辛与困难,增强同情心和责任感,主动去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鼓励少先队员就近就便做好结对工作,和同班级、同学校的残疾小伙伴交朋友。鼓励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少先队组织结成“手拉手”对子,为少先队员手拉手交朋友提供渠道和平台。

  2.积极引导少先队员在活动中共同成长进步。“手拉手”活动的魅力在于互助互学、共同进步。“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健康的少年儿童帮助残疾的少年儿童,要把助残过程变为少先队员进行自我教育的过程。鼓励健康的少先队员从身残志坚的小伙伴身上学习自强不息的精神,培养不惧困难、勇往直前的勇气和决心。引导残疾的少先队员在“手拉手”活动中感受生命的精彩,增强生活的信心,变得更加乐观向上,坚韧不拔。

  3.努力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重点做好健康的和有残疾的少先队员“手拉手”活动的同时,可适度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为成年残疾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做贡献。鼓励一个少先队中、小队定向服务一位成年残疾人,长年坚持下去,形成固定的帮扶关系。鼓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与助残扶残的慰问活动,通过开展文艺联欢等形式,为成年残疾人送去红领巾的温暖和快乐。

  4.认真发掘、选树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典型带动将有利于工作的深入开展。鼓励各地积极发掘“红领巾手拉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自强不息好少年的先进事迹,通过表彰会、座谈会、宣讲团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使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少先队员踊跃参与到“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中。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手拉手红领巾助残”活动意义重大,是少先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少工委要高度重视,提早安排,精心组织,使广大少先队基层组织真正动起来。

  2.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联合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残联组织,把这项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纳入少先队工作的考核表彰,使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3.抓住契机进行宣传总结。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积极发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利用“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契机,集中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活动的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

全国少工委

2007年12月4日

(责编:潘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