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
首页 >> 文件库 >> 2011 >> 中少办发

关于组织收看2011年“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电视颁奖仪式的通知

来源: 中少办发[2011]14号 2020-05-19 11:08: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评选表彰的2011年“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将于少先队建队62周年纪念日期间揭晓。为运用榜样的力量,教育引导亿万少先队员按照党的希望和要求健康成长,激励广大辅导员更好地投身少先队事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将于10月12日(星期三)在京联合举办2011年“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电视颁奖仪式。颁奖仪式的实况录像定于10月16日(星期日)晚18:00-18:40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上星卫视)向全国播出。

  这是少先队组织运用电视载体进行颁奖宣传的重要尝试。活动现场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运用电视艺术的手段宣传获奖个人和集体真实的事迹,采用电视情景报告的形式,通过主持人现场访谈、播放视频、获奖代表风采展示等方式,运用艺术、时尚、情感元素,注重真实、自然、俭朴、生动,努力使电视观众受到感染,达到良好宣传效果。

  各级少工委要通过下发通知、网上公告、短信通知等多种渠道,将节目消息迅速传递到基层少先队大队、中队,鼓励少先队员届时收看。要通过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播出节目消息和录像,发动少先队员写观后感,交流收看感受和体会。要充分运用少先队媒体,做好颁奖仪式的宣传,在本地有影响力的少先队工作者、辅导员和少先队员集中的网络社区(论坛),组织开展与节目相关的讨论。要把组织收看颁奖仪式的过程,作为宣传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事迹,树立先进典型的过程,引导基层少先队组织把握好少先队的组织属性,落实好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团结、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联 系 人:陈 欣、宋显赫

  电  话:(010)85212352、85212357、13691156749

  邮  箱:xcjyc@163.com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

(责编:潘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