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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优秀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中少办发[2014]7号 2017-06-26 14:1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对少先队工作的要求,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落实组织定位和根本任务,帮助总辅导员、辅导员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面向少年儿童扎实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决定在团中央北戴河培训基地举办2014年全国优秀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8月2日(周六)至8月6日(周三),2日报到,6日全天返程。

  地点:团中央北戴河培训基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海滨黑石路4号)

  二、培训内容

  1.今年和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对少先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和团中央书记处对少先队工作的要求。

  2.在少年儿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开展好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

  4.学习交流少先队重点工作。

  三、培训方式

  以面对面集中授课为主,辅以说课展示、研讨交流,理论与实践结合。

  四、参加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少年部长、总辅导员;

  2.部分地市、区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一线骨干大队辅导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同时,邀请身体条件允许的“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奖”和“全国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证书”获得者(名单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不收培训、食宿等费用。“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奖”和“全国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证书”获得者往返火车、汽车交通费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承担,其他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安排陪同人员食宿。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推荐。各省级少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组织推选工作。本次培训班优先推荐专职总辅导员、少先队工作经验丰富和具备作辅导员培训教师条件的中青年骨干辅导员参加,以作为本地辅导员培训的骨干师资。各省级团委少年部长、总辅导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书面请假。

  2.做好联系服务。各省级少工委负责联系本省份“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奖”和“全国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证书”获得者,并落实做好往返途中的安全服务工作。老同志是否参加,必须遵循本人自愿、身体条件允许的原则,请务必与本人详细沟通,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3.及时准确报送。各省级少工委请认真核实本省份所有人员信息,汇总后填写培训登记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7月25日前传真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4.接送站安排。为便于学员来往基地,北戴河基地会根据情况安排车辆在北戴河火车站、秦皇岛飞机场接送站,届时请学员留意北戴河基地带班老师的接站电话和信息。

  培训基地提供不了机票、火车票等订票服务,请各地自己提前订好。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组织培训处

  联系人:李 艳、罗双武

  电 话:(010)85212670、85212658、18635537777、13466589979

  传 真:(010)85212043

  邮 箱:zzpxc1110@163.com

  团中央北戴河培训基地

  联系人:胡 博

  电 话:(0335)4265800、7520076

  传 真:(0335)4265800

  邮 箱:tzybdh@163.com

  附件:1.全国优秀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下载

       2.“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奖”和“全国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证书”获得者名单(下载

       3.全国优秀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培训班登记表(下载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责编:潘语涵)